自從「國聖文具店」開張後,「文隆文具店」的聲勢便不斷下滑。僅幾百公尺之遙的「實踐國小」小學生們,淨是被那佔地二層樓、面積是文隆文具店十倍大的國聖給吸走,裡頭不只賣原子筆、膠水、立可白與文房四寶,從漫畫、輕小說與各式生日禮品,到醫生用的壓舌板、阿嬤每天手上拿的毛線鉤、上國中的姐姐很想要的後背包,應有盡有;店面窗明几淨,還有二個大櫥窗,年節時擺近百種進口賀卡,平時則不定期更換顏色粉嫩至極、長相討喜的絨毛玩具,國聖文具店衍然就是個有著自動門的夢幻城堡,掏出會員卡還可以打九折──能讓小學生們享受尊榮VIP的快感,在忠順街方圓五百哩內,只有國聖做得到。

 而文隆文具店,依著它那在忠順街上已存活三十多年的風骨,在巷內桀驁不馴的挺立著。僅管在國聖開張後,長得像鄒美儀的老闆娘曾改裝過店面,裡裡外外鋪設深色木板、試圖讓文隆看起來像誠品,但這一招最終仍宣告失敗,小朋友們仍然喜愛有會員卡的國聖,自動門打開的瞬間還會「噹」一聲,好有大駕光臨之感。

 而文隆,甚至連門都沒有,只有一個從三十多年前就存在的磨石子小階梯,歪歪斜斜,抬頭一望,還可瞧見無法全部收攏好的鐵捲門。三十多年,文隆依然將文具店當成雜貨店經營,門口數十年如一日的掛著好幾個大大小小的呼拉圈,店內昏昏暗暗,永遠只隱約投射出電視螢幕閃爍的光影,而老闆娘,也依然在勉強整理出的空位上翹著二郎腿,剔著牙。

 從幼稚園到小學,文隆一直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後備軍。美勞課要外出寫生、自然課要養蠶寶寶、元宵節要做燈籠,畫板、蠶寶寶、玻璃紙都是從文隆買來的,更不用說其它大大小小的小學生必備品,把上學當成上前線的我,文隆是人生中重要的大後方,所有能幫助我得分、順利蒙騙過老師的補給品,全都來自於它。

可以說是沒有文隆,就沒有阿內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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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會因為某件事遇挫而從此對那件事感到恐懼,我當然也是。

至今記得入學第一天的畫面。我對學校毫無畏懼,對滿教室的同學感到滿心歡喜,我很自然的掙脫了果媽牽著我的手,個頭超小、身穿藍色百摺秩服裙的阿內果就如此一般很鎮定(其實內心很歡樂)的走進教室,選了第一排的最後一個位子(個頭小到根本看不見站在前頭的老師),一屁股坐下,而遠方還有同學流著一條鼻涕滴著眼淚,我突然預感上學這件事好像不太妙,心裡隱隱約約知道人生的苦難在我脫離學校以前都不會結束。

誰知道我的直覺從小時就很準。所有課程裡我最愛美勞課,最討厭數學社會自然國語與體育;而被我視為萬惡深淵的,是說話課。

什麼說話課?我每天都嘰嘰喳喳說話難道還不夠嗎?幹嘛要我上台講故事說笑話還要做道具演戲裝肖仔?這對於幼小的我而言,雖然內心很闊氣,但一要推到台上對著大家開口說話不如乾脆把我退學算了。我越是不上台開口說,老師越是硬要把我推上去說。老師越硬要把我推上去,我眉頭就鎖得越緊。還好我的老師都是愛的教育,沒有一巴掌賞下來,然而就算我勉強拖拖拉拉上台了,也只能講出「老師好,各位同學好,我今天要講的故事是『牛的報恩』…….」(停頓十分鐘,老師很溫柔的看著阿內果,同學們不停在底下說阿內果加油)說實在,我是真的忘記牛的報恩的故事在說啥。想辦天,「很久很久以前….. (停頓二十秒)有一個員外….. (停頓三十秒)」(無止盡停頓)我不知道是自己記憶力不好,還是因為瞧不起說話課而一直不想認真背故事,每次都只能逼迫老師深深歎口氣:「阿內果,下次妳再補說吧。」然後全班同學嘩的一哄而散準備排隊放學回家了。

說話課排在週二下午最後一堂課,我當然每次就在大家一哄而散的狀況中了草下台,而我心裡想著這輩子大概都對講台跟麥克風沒興趣。雖然覺得說話課沒什麼重要(的確也是不重要),不過履履上台都說不出故事也實在很挫折。面對五十位同學,這樣的窘境漸漸在心裡建起一道牆,開始覺得面對大眾說話是一件很嚴重的事,講不出員外的故事更是幼小心靈裡一個難以抹滅的創傷。小學六年,所有的班導師都知道我有群眾恐懼症。莫不都費盡心力助我一臂之力,希望我能克服這個莫名其妙的弱點──這孩子,對同學們都是二話不說拔刀相助,內心明明很闊氣的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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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扮的整整齊齊,帶把陽傘,上教會去。

地點在天母,洋人的地盤,場地在「爸爸是美國人」以及「爸爸是有錢的亞洲人」的小孩會讀的學校裡,一間偌大的階梯式會議廳,看來是場佈道大會了。從後門進入,人還不算多,一個黑人小孩睜大眼瞧著我,毫不怕生投以歡迎的微笑,而此時我還不知道,原來教會裡的成員大多互相認得,因此一旦有陌生臉孔,相當容易被認出,尤其我又是黑髮東方人,根本是教會裡顯著的Newcomer。空著的座位漸漸被填滿,放眼望去數一數,東方人還真不超過十個。此時我開始懷疑自己是否神經太大條,又或是勇闖異地的精神太高漲,萬一等一下要傳麥克風自我介紹怎麼辦?看著講台上的十字架,牧師都還沒開始唸聖經,就先拜託上帝等一下麥克風千萬別傳到我手上。不然就得告訴全場金髮人士,我是來自台北的阿內果。

全體起立唱聖歌,節奏輕快現代感十足,舞台上是年輕人組成的樂團,加上三位歌聲動人的歌手帶領,不知怎麼的竟想起了彭蒙惠,以及學生時代每晚八點都窩在房裡聽空英的日子。聖歌結束,牧師示意全體坐下,上帝則透過牧師傳來一句來自我心底恐懼的話語:「If you are a newcomer, please tell us your name and where you from.」牧師的眼光很有技巧的瞄了我一下。大家都知道,我天生俗辣。使出大學時期避開教授點名的招數:緩緩的移動身軀,藏在前座同學的陰影裡;這會兒我前座同學是位拉丁美洲人,頭髮夠捲夠澎,剛剛好可以把我藏起來,就在我努力藏身的同時,身後的馬克適時的舉手拿起麥克風:「Im Mark, .from Ohio.」牧師友善的回應:「Welcome, Mark!」眾人以掌聲回報,而我看這也搞得馬克有點害羞吧,畢竟那是接近百人的會議廳啊。還好那天大家都早起,還算夠多的人數可以暫時模糊掉我這黑髮東方人的顯眼,感謝前面的拉丁美洲同學,髮型真是好看又能解救友邦人民。

從這時候開始,我漸漸意識到這個宗教走的是同樂會路線。不同於較強調個人修行的東方宗教,在教會中也強調人與人之間的情感維繫,本來以為禮拜就是安靜做禱告,這下才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。禮拜中有一小段時間,讓你跟身旁的人say hello,順便給個溫暖的擁抱,握握手,問聲好,說句God bless you。我自是一名優秀的星球頻道探險觀察者,相當懂得入境隨俗的重要性,也發現老外們的友善是你還來不及主動,他們就會四面八方湧來與妳搭起友誼的橋樑。所以我也不得不說,除了自我介紹那段以外,教會還真是個令人安心的地方,也謝謝大家沒有舉手向牧師告發:這裡有個新來的沒有自我介紹。阿門。

天氣很熱,雖然會議廳有冷氣,但我滿腦都是海尼根。直到老外朋友的父親上臺唸了一段舊約,我才又認真的一邊翻聖經,一邊努力試著不要錯過任何重點。即使伯父口齒相當清晰,還當過空中英語教室的特別來賓,但母語終究非英語,舊約裡的字詞還是把我搞的一頭霧水,很想問問剛才跟我握過手的短髮俏麗金髮女:你們沒有新約舊約大整合嗎?我們台灣人都很會上下冊做重點整理耶。Anyway。伯父很優雅穩重的下臺,接著又是陸續幾首聖歌與幾次的禱告,跟著牧師唸大螢幕上的語句,對我這個東方人而言簡直就是大字報,頓時覺得跟上帝溝通其實也不難。過程並不長,只歷經約一個半小時,約莫中午時分便結束。另一位金髮牧師很好心的留我一起吃中飯,一定是想給我第二次自我介紹的機會,我笑著客氣的說或許下次吧,年紀越大越是俗辣,越沒勇氣告訴洋人們我叫阿內果,萬一不會中文的大家說成「啊,那鍋」那我不就糗了嘛。語畢,朋友給個大大的擁抱,算是這次朝拜有了個結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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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進大賣場,提著購物籃,卻不知從何逛起。咖啡?我不喝咖啡。奶精?我喝紅茶不加奶精。洋芋片?餐桌那冠品客還沒吃完。買包水餃好了,可是不久前才吃掉一包XX熟水餃耶。突然發現一個人真的很難好好逛大賣場,這是個數量與品項都很可觀的「大場面」,當你只有一人時,大概只想趕快把心裡的清單物品全買齊了就閃人,而不會在清單之外還臨時興起問問身旁那位:ㄟ你要不要再多買一包蝦餅還是一包可樂果。更何況,我是在「心裡沒有品項清單」的狀況下踏進這個大場面,原本打算好好買個大包小包拎回家,最後倒像是走馬看花,這個沒買那個也沒買,覺得可以買那個卻又覺得好像不須要,想要買這個又老覺得那為什麼不買剛剛那個。

購物籃丟在地上,兩手抱頭燒(spotlight滅)

望著滿坑滿谷吃的用的玩的商品,剛從澳洲飛回來的A正好來電,一邊講手機,眼光一邊胡亂掃射商品架,英國、美國、日本;紅茶、綠茶、黑豆茶,(我後天要去中東了);奇怪,怎麼沒看到英國那個○○○牌紅茶。(你下週在杜拜!天啊好想去)。歎了口氣,不知道是因為沒找到要的紅茶,還是因為沒機會去杜拜。不然去熟食區買塊蛋糕?我的spotlight在這個念頭中再度熄滅,為什麼人家正在忙著打包行李去杜拜,而我卻在商品架之間考慮要不要買蛋糕喝紅茶?我的頭上出現一個對話框,裡頭寫著「這輩子就只能這樣了嗎」。

說到底,大賣場是個「很真實」的地方。每個商品架中間的小通道,流通著一個又一個家庭那平凡瑣碎的小生活,買鹽買米買牛奶,要拖把要燉鍋啊媽媽說還要買蔴油;後天大家要一起吃火鍋記得要買牛尾牌沙茶醬。就是不會有一位羅柏蘭登從商品架背後冒出來氣喘虛虛的告訴你:「快!他們來了!」然後抓著你逃走,從此之後你便脫離大賣場裡的平凡人生,開始一場絕世大冒險。左手提著購物籃,右手撐著腰,很沒氣質的站著三七步。瞇眼望著商品架,咬牙切齒──既然沒有羅柏蘭登冒出來緊張兮兮的把我帶走,那我還須要喝紅茶嗎。回頭把購物籃丟回去,我又兩手空空出了大賣場。此時此刻才突然明白,大賣場每個角落都充滿了日常瑣碎的事物,是人們生活中所有夢魘的集中營。

走出大賣場,撐起亮眼紫色大雨傘,極低的溫度讓我想起去東北海岸的那天。氣溫約莫只有五、六度,海浪異常兇猛,而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選在這種天氣來到東北角,站在岸邊,簡直就像鄉土劇裡只演一集就要自殺的跑龍套──長髮纏頰,雙眼迷離:天啊我好想吃基隆廟口六十六號的甜不辣。把長長一條圍巾直直攤開,纏住頭部與臉部,將鼻與口包得緊緊仍舊無法抵擋濱海的冷烈寒風,雨勢越來越強,渾身又冷又濕,交雜著冰凍,頓時明瞭菜市場裡的金線魚躺在碎冰上的哀傷與憂愁,那種不知道自己是要被冰起來還是要退冰的困惑,瞬間讓我非常懊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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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克杯為什麼叫作馬克杯?

在瑞典語以及挪威語中,MuggMugge都具有水罐之意,Mug用來專指有把手的圓柱形容器則可溯自17世紀中葉。

馬克杯對於曾經當編輯的我而言,是一個很重要的物件,厚實的把柄與寬闊的杯口,可以泡咖啡也可以裝濃湯,一個圓圓的湯匙被吞進杯內絕對不是問題。它的方便與農夫般的耐實,幫助我渡過日不停蹄閱稿編書的日子。

馬克杯用途多元,而以前無論在哪家出版社(真不好意思,本人定性不佳),我都習慣以馬克杯作為筆筒用。因此桌上一定會有兩個馬克杯,一個裝筆,一個裝茶。當編輯時嗜喝紅茶,每天下午必來泡上個三回絕對是必要;有時習慣不佳、工作忙碌、下班匆忙,就忘了清洗馬克杯裡未喝完的茶,可想而知,經過一夜的浸泡,茶葉的紅早被泡成了濃棕色,隔天一早第一件事就是趕著清洗馬克杯,可是卻發現那可怕的色澤早已在杯內留下了類似洪水泛濫後的痕跡,在在提醒你昨夜馬克杯裡淹水又高了約一度。因此,馬克杯應該算是個有感情的物品,它心甘情願為你裝咖啡裝紅茶裝濃湯,還得忍受你有時的遺忘,任意讓有色飲料在它肚裡過夜發酵留下被強吻的痕跡。

這就是我喜愛馬克杯的原因。我有個專用馬克杯,自大學時期用起直到今日,純白的杯身壓上嬰兒藍的大學系名,那是某年系學會分發給大家的紀念品。用到現在,倒也覺得這樣的色彩搭配簡單又耐看,不僅很適合馬克杯本身的性格,隨著歲月累積,看似老舊的馬克杯卻可像史恩康那萊一般,老了倒有魅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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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那個傳統市場裡大家口中說的「會拿單來買菜的小姐」。

所謂「會拿單」,是台語發音,譯為完整的北京話是「會拿單子」,也就是,我拿著一張A4紙,上面列著紅蘿蔔兩條、雞腿一支、高麗菜一顆等等,逐項逐攤的一路買下去,也因之攤商的叔叔伯伯阿姨們,對我甚為熟捻,畢竟在那充滿婆婆媽媽的菜場裡,拿單買菜的菜鳥是值得需要好好關照的稀世珍寶;而他們也接受我只買兩顆蕃茄、一條小黃瓜這樣「不知道怎麼賣給你」的買法,因為他們知道這位拿單來買菜的小姐,另有隱情。

菜市場裡有個情報在流傳:那位小姐是「前面那條大馬路上那家出版社裡做書的」。這個情報,在他們心中隱而不宣,知道我買菜不是要煮給公婆吃,不需要大量購買,因之他們總會有默契的在袋子裡只裝五個雞蛋一根蔥三個柳丁,還問我豆腐切這樣會不會太多、要不要少一塊。

當年,我是個拿刀姿勢很怪異但入廚房卻又不怕熱的食譜編輯。

說是食譜編輯不太正確,我負責的其實是健康書系,但書裡總有高達六十幾道的食療藥膳,為了拍攝食譜美照,我開始洗手做羹湯,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在廚房裡揮舞鍋鏟;直到我最後離職的那剎間,竟深深誤會自己是當人妻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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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柵老家位於忠順街,是拐入傳統市場的重要幹道,而重要幹道上有一家擔仔麵,從我小學時期就出現在街上,在我高中時期消失,最後在我大三那年再度出現,只是店址換到舊址對面,一副「我就是換湯不換藥」的姿態站在重要幹道上的轉角處,感覺有些厚臉皮。

這家店並沒有特別美味,但我卻是忠實顧客。僅管如今已不住木柵,卻仍時常請果媽回木柵時,幫忙帶一碗滷肉飯──對,是滷肉飯,不是擔仔麵;是那滷得油亮油亮、黏稠到你吃了血液濃度一定飆高的醬汁,是那種醫生看到都會立即開降膽固醇藥單的滷肉,一瓢滿滿的滑流到米飯上,讓人吃完一碗後馬上魂牽夢縈數百回。

那天,回老家。信步走向厚臉皮擔仔麵。遠處就看見穿著吊嘎阿、理平頭的老闆不停穿梭在前場與後場之間;在我小學時期還沒娶回來的老闆娘,身材嬌小,在鍋爐前切菜煮麵。熱氣呼的一股氣升騰,好幾碗麵又被端出來,夫妻倆間刻不得閒。

「老闆,一碗滷肉飯外帶,大碗的。」我指指那鍋滷肉。「喔,還要加一顆滷貢丸。」補附註。老闆回頭,再怎麼樣也睜不大的一雙小眼加二道濃眉,拿起舀滷肉的勺子,湊身過來,小聲:「妳,怎麼知道我有滷貢丸?」我睜大了眼,悄悄後退一步。偷瞄牆上的菜單,的確,沒有滷貢丸。

這下可好。不小心點了只有道上兄弟才知道的滷貢丸,就算等會兒咬一口貢丸馬上飛也似的逃走,恐也插翅難飛,因為貢丸上有我的齒跡,循跡找人,一下子就人贓俱獲。「喔……我,我嘛,我小時候就知道了啊?……」結結巴巴。「是這樣嗎。」老闆嘴角一揚,從黑溜溜的滷肉鍋裡挑出一顆沒人發現的滷貢丸,在飯上壓了一下,為祕而不宣的滷貢丸壓出一個半圓形凹座,滷貢丸妥妥當當的一如皇帝座在寶位上,閃閃發亮。我抿起嘴,不知覺的拉長鼻下的人中,一副「我不會說這裡有滷貢丸」的膽小貌。拎著滷肉飯與滷貢丸,在老闆「好小子被妳發現滷貢丸」的眼神中,誠惶誠恐的離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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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漆成白色的木板立牌站在巷口,朱紅的毛筆字在上頭寫著:「大腸貢丸麵線」。下邊有個紅箭頭細細長長,指向靜謐小巷內。只要在木柵忠順街與木新路一帶居住超過二十年,一提到這個白色立牌,每個人腦海裡都會靈光一閃,知道這攤由一對老夫婦經營的麵線攤。

民國七十五年,我小學一年級。在這以前,這麵線攤就存在;但到底是從何時開始經營的則不得而知,踏入小學以前,天天被媽媽帶著逛菜市場,採買完畢後,先是繞過賣甘蔗汁的阿伯,再繞過包水餃的夫婦,當腳步走到這裡,眼睛所及的高度是一疊白撲撲的水餃皮,就知道是要去吃大腸麵線了。最後繞到市場後方,一塊半開放的空地,上頭遮了一半的屋簷,地上舖著紅色地磚,空氣中盡是濃郁麵線香。

一碗麵線,不加醋也不加辣。媽媽會跟老闆夫婦指指我,說:「她喜歡吃原來的味道。」就一碗,與媽媽共享。我矮,但桌子高,為了避免因為看不見那碗麵線而無法精準的使用湯匙,只好給媽媽餵;又因為不敢吃大腸,所以母女的分工是:我吃貢丸,媽媽吃大腸,麵線二人平分。麵線燙,但又等不及它涼,我兩眼直瞪瞪的看著媽手裡的那支不鏽鋼湯匙,在碗裡攪啊攪,最後從瓷碗邊緣部分的上層麵線開始吃,家庭主婦的理論是,碗邊的麵線最快涼。但因為吃東西速度慢,所以通常一碗麵線我大概就只能吃上幾口,但即使是這樣,上菜市場的行程唯有以一碗麵線作結,我才能心滿意足的返家。

一碗麵線,從此在我心裡有了無可動搖的地位。

某一天,學校是下午班,早上又跟媽媽上菜市場。媽媽還在跟賣玉米的老闆討價還價,我卻心急直拉媽媽的衣袖:「我要去吃麵線!」身體朝著麵線攤的方向、雙手反方向拉著她,嘴裡不停重覆訴求,突然,媽平靜的站在眼前:「阿果。」我一驚,回頭,拉錯人了。被錯認為親生母親的陌生阿姨低頭看著才小學二年級的我,陌生阿姨很好心,露出笑容,我則羞愧的被拎走,默默走向麵線攤。一樣繞過水餃店,然而映入眼廉的竟是一片空地,沒有熱騰騰的鍋爐,也沒有老闆夫婦,也沒有疊起來的塑膠椅──我極度震驚,佇立在空地上,好一會才聽到媽在耳邊喚:「沒有啦,妳看,沒有在賣了。」我驚愕的抬頭望著她,一句話也說不出來,只被安慰:「明天再來看看有沒有。」然而,明天,後天,大後天,都不見麵線的蹤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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